侵权赵丽颖商家公开道歉,双方没有任何商业合作关系

(图侵删)
12月15日,据天眼查App显示,法院刊登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向赵丽颖致歉声明。
声明中显示,康又美公司在未经赵丽颖许可的情况下,使用了赵丽颖的姓名、肖像作为其品牌宣传素材,严重侵犯了赵丽颖的权益。
康又美公司澄清,赵丽颖与该公司及公司旗下品牌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,对于因侵权行为给赵丽颖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。
潇湘晨报记者周诗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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